宿迁瑞年康复医院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政策相关注意事项的告知书
根据市医保处最新政策要求,现对参加城乡居民、职工医疗保险的住院患者,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进行告知:
1、 住院病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提供城乡居民、职工医疗卡进行报销登记,超过3天未登记的,需要患者到医保处申请,并提供回执单到医院,医院给予登记报销。卡未下来的,需到医保处办理临时卡,三天内登记。
2、 患者住院期间,需在院在床,如医保处查到患者未在院在床,住院期间所有费用医保处不予报销,所有医疗费用由患者本人承担。
3、 外伤住院患者24小时内必须提供城乡居民、职工医疗卡,并进行备案,超过24小时未登记备案的,费用医保处不予报销,所有医疗费用由患者本人承担。登记备案的外伤患者,需医保处审核通过方可报销,未通过的不予报销。
患者 ,性别 ,住院病区 楼,住院号 ,入院日期 ,特此告知。
患者(家属)签字:
年 月 日
注:①、打架斗殴、酗酒、吸毒、性病、交通事故、故意自伤自残、非生产性农药中毒、医疗事故(纠纷)、计划生育所需的费用;②、在工厂上班,由第三方承担的不予报销。③、凡发生外伤住院治疗需申请城乡居民报销的,均须填写外伤调查表。